广州居住证怎么办理,办理条件是什么以及办理材料

提问时间:2022-10-17 18:22:02
向当事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进行办理。条件: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规定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居住证。

广州居住证办理应当向当事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进行办理。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

办理条件是什么

1、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情况

1、有合法稳定就业;

2、有合法稳定住所;

3、有连续就读。

2、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的情况

1、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

2、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

3、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

4、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

5、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

办理材料有哪些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4、申领人的《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

5、根据申领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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