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每天都在发生,可是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被拍到或者是被交警看到的,如果你看到了比较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的话,可以通过电话举报。
(一)电话:拨打110或0755-83333333;
(二)短信:发送信息至12110短信平台;
(三)互联网官方网站: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网址为:szjj.sz.gov.cn);
(四)微博:编写“#举报#+举报内容”私信或者@深圳交警 新浪官方微博;
(五)微信:将举报内容发至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
(六)智能行车记录仪:持智能行车记录仪并按技术协议接入市公安交警局互联网“举报平台”的,可上传平台举报;
(七)支付宝:在支付宝“城市版块”进行举报;
(八)手机客户端:将举报内容发至“深圳交警”手机客户端相应版块;
(九)来访:直接到市公安交警局、辖区交警大队或者向执勤交通民警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十)其他形式。
注:市公安交警局及下属单位应当及时受理、调查核实举报线索,并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一)举报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案件性质予以奖励。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
1、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的;
2、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的;
3、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的;
4、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的;
5、未经批准从事道路危险品(包括“环保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运输的。
其中,对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的,查获超1人奖励50元,累计不超过1000元。
1、市公安交警局公布的50次以上(含)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且被交警查获的;
2、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
3、擅自改变现有道路交通组织的(如双向行驶改单向行驶);
4、虚构、编造违法事实,买卖驾驶证记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