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出台的一些政策下,我们可以将我们原来的户口迁移到一个新的城市,那么怎么落户广州呢?广州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但是,子女属于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或者子女在国(境)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不计入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要求。
3、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户籍:
(一)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二)父母亲一方是在广州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三)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
(一)配偶有广州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