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办学校补贴政策,各区补贴申请时间汇总

提问时间:2022-05-24 12:05:48
民办学校补贴政策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政策中包括补贴费用,补贴申请对象补贴申请要求等,政策详细内容见正文。

民办学校补贴政策深圳很早就有了,很多家长可能根本不知道政策内容详情,小粤整理了一下,各位家长们来看看详细的补贴政策吧

深圳民办学校补贴政策

第一条 为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位补贴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进行,由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各区学位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保障,市级财政可综合考虑各区负担和财力等因素,予以适当的转移支付财力补助。

第四条 学位补贴对象为在本市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本市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的学生。

第五条 受委托学校需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以下统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受委托学校签订委托协议,并在学年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布下学年受委托学校名单。

第六条 各区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以上学位补贴已包含本市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

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

受委托学校仍可根据本校的服务内容向享受学位补贴的学生收取餐费、校车费、校服费、住宿费等自愿选择的代收费项目的费用。

学位补贴资金拨付前学校可正常收取学生学杂费,学位补贴资金拨付后应全部返还学生,用于抵减学生应缴学杂费。

本办法实施前已享受区财政学位补贴的学生,其学位补贴标准由区财政部门会同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 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与本市义务教育免费对象资格审核一并进行。

第八条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齐受委托学校提交的学生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送区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区财政部门应在收到教育部门提供的学生名单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第九条 市、区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学位补贴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监管。

第十条 受委托学校若有弄虚作假或使用补贴资金不当的,从下一年起3年内取消各类奖励和资助资格,依法追究举办者、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市、区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不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依法查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各区教育和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扶持政策。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止。

补贴标准

小学:每人每年最多7000元(每学期最多3500元);初中:每人每年最多9000元(每学期最多4500元)。

补贴规则:(实际补贴)

受委托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学费收费标准;受委托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补贴额度为补贴标准的最高值。也就是说,家长实际能补贴多少钱,和学校学费有关系。

2022年深圳各区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时间汇总

龙华区: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至4月20日(星期三)下午6:00

罗湖区:2022年4月24日(周日)上午9:00—4月30日(周六)下午18:00

宝安区:2022年4月26日上午9:00-5月16日下午6:00,各街道不同,具体以学校或教育局通知为准。

光明区:2022年5月6日上午9:30-5月11日下午6:00

龙岗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9日至5月15日,网上补报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福田区:2022年5月9日9:00-5月16日18:00

大鹏新区:2022年5月11日至5月20日

其他区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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