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需要将社保从深圳转移到佛山时,我们需要办理什么,办理时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身份证、深圳社保卡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
2.受理:点击“转移申请管理”,选择所需的对应转出功能——根据系统提示,录入转出信息(即时);
3.审核:系统审核打印内容(即时),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4.审批:系统审批打印内容(即时),审批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5.办结:系统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后续流程:(1)申请人携带缴费凭证凭证到转入地;(2)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15个工作日,属于转出地办理机构办理环节,不纳入承诺时限);(3)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4)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流动到异地就业或确定退休地在异地的,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
2.受理:到达办事大厅后,工作人员指引参保人使用自助终端,自助终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自助打印条件,符合条件的,自助终端审核审批,打印参保缴费凭证,自助终端无法办理的,申请人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取号,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当场审核(即时),审核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4.审批:当场审批(即时),审批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5.办结:自助终端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后续流程
(1)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2)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15个工作日,属于转出地办理机构办理环节,不纳入承诺时限);(3)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4)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