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朋友读书有很多证件需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就是其中一项。那么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图解吧。
1. 申请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首次登陆需注册账号,进入页面后可在搜索栏中搜索相关业务,如下图。
然后在【服务行政区划】当中选择【深圳市】
点击后下方则会列出我市各区的网上办理入口,选择您所在的区域,进入页面准备下一步的操作。
进入页面后,您可看到更多关于申请的详细内容,其中包括申请条件、材料、流程等。您可点击【立即办理】,准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如需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申请人可在网上申请时,按要求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2. 受理
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
①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②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须补正材料的,须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期补正的,不予受理。
3. 审核、审批、办结
各单位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与审批,最后完成材料的办结。承诺三个工作日办结。
4. 送达
工作人员确认结果后,即时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
凭《收件回执单》领取,如《收件回执单》遗失,应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法需要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已依法接受处理且接受处理已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限制年限的。
(一)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
(二)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一)《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二)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页;符合下列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可以免于提交相应的户口页:
1.配偶、子女为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同胞的,提交其护照、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配偶、子女死亡的,提交其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3.因婚姻变动抚养权不在现家庭的子女,提交可以体现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4.子女尚未办理出生入户登记的,提交其出生医学证明。
(三)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或者有离婚史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四)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五)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准予再生育证明;
(六)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属于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其他特殊情形的,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相关情况证明;
(七)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或者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同时提交另一方的相关材料;
(八)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仅需按要求提交本条第(一)(二)(三)(七)项材料以及本孕次生育登记证明或者准予再生育证明;
(九)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