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附办理材料及办理地点)

提问时间:2022-03-13 22:40:03
1、申请。申请人向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2、受理。(1)受理审核;(2)材料补正;(3)受理决定;3、审查和确定。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审查通过,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审批结果。4、证件制作与送达(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

计划生育证明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我们可以在哪里办理计划生育证明,下面就由小编来到大家一起了解吧!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凭证,若可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2、受理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请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40个工作日内递交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3、审查和确定

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审查通过,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审批结果。

4、证件制作与送达(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

(1)证书制作:予以批准决定作出后,制证工作人员应及时制作证件,盖好公章。

(2)证书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送达。

(3)领取要求:申请人自行领取证件的,凭收件回执或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如收件回执或受理通知书原件遗失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如是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

办理对象

1、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

2、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页

2、《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3、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或者有离婚史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办理地点

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如下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

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

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

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

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

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

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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