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人都来深圳发展,那在这边上学有什么要求呢,需要什么材料,报名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按照本规定办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其非深户籍子女申请就读,参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1.深圳户籍儿童。
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提交);
(3)父母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暂住户籍儿童。
申请入学的暂住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一、网上预报名(4月中旬)
适龄儿童父母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二、学位申请(4月下旬)
1.适龄儿童父母向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简化入学手续,充分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四、学位安排(6月下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五、复核(6月下旬)
各区所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六、公布新生名单及报到注册(7月上旬)
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