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补交方法及条件

提问时间:2022-01-17 15:14:13
深圳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如果是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

养老保险是在大家退休了没有办法之后需要用到的东西,养老保险是需要定期缴纳的,那么要是忘记了缴纳可以补交吗,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如果是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

(4)申请补缴的时间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深户个缴人员,可参照个人缴费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户籍的居民,目前还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请延期补缴。今后如果补缴政策有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深圳养老保险缴费的规定

1、《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新增了3个条款,明确了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员工在1997年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工龄。

2、《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有重叠的,重叠部分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予计算。

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补缴金额包括补缴本金和滞纳金。滞纳金是从应缴之日起,以补缴本金为基数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而来。滞纳金将记入基本养老统筹基金。根据规定,不能补缴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深圳养老保险参保的范围

1、对于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参保,《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2、由于养老保险不得重复参保,《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我市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在市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办理内部退养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

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可参加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同样,由于内部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费仍由原单位缴纳,双方存在缴费关系,为避免重复参保,此类人员也不纳入深圳市养老保险范围。

上述内容回答了关于深圳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问题,中断的养老保险根据相关的规定是可以补交的。针对不同中断时间,缴纳的费用也是不同的。补交养老保险是为了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可以按时领取养老金,因此,小编建议出现养老金中断的朋友可以根据要求进行及时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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