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失业的时候是有钱拿的,但是需要达到失业的补助标准,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失业之后可以每月领取多少钱,下面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计算,为每月1760元。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2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哦!
据了解,我市新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把异地务工人员首次纳入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深圳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同对待。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4、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