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地方都是禁止放烟花爆竹的,因为容易引发火灾,会造成空气污染,还会有噪音,那西安临潼会不一样吗,临潼禁止放烟花爆竹吗,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设立烟花爆竹禁销区,城区禁销范围为:临潼城区东二环以西、桃园北路以南、行者路以东及其秦唐大道西至姜沟立交沿线、骊山景区疗区以北和重点防火单位周围200米以内。山区禁销范围为:临潼辖区山区,骊山北麓坡塬区,西临快速干道、秦唐大道及临蓝路以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销区销售烟花爆竹。
设立临潼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和限放区。禁放区域为:(一)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公园、山林等其他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养老机构;车站、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展览馆;其他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重点单位;(二)临潼辖区山区,骊山北麓坡塬区,西临快速干道、秦唐大道及临蓝路以南。任何人不得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余区域为限放区,限放区在2023年1月14日(腊月廿三)、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2月5日(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中,1月21日(除夕)和2月5日(正月十五)全天可以燃放,其余时段每日7时至22时可以燃放。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否则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一、易发火灾,引起人员伤害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造成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三、浪费资源
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意味着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迹,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当你开开心心地放完爆竹后,环卫工人们却要连夜工作清扫鞭炮残屑,甚至就在路边过了节。
四、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五、违反法律规定
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