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北方城市的气温常常在零度以下,而人体最适合的温度在二十度左右。因此为保障淄博市居民顺利度过冬天,该市对供暖温度有严格的温度标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3月15日。2022至2023年度临淄供暖期:供暖期为120天,即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具体结束时间可能会因疫情或天气有变动。
张店区: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照套内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收取
周村区:居民供暖价格,按照套内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收取
淄川区:城区居民供暖价格以房产证中注明的套内建筑面积21.6元/平方米
临淄区: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照专有(套内)建筑面积21.6元/平方米收取
博山区:居民住宅按套内面积21.50元/平方米
桓台县: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专有(套内)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
高青县: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照套内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收取
沂源县:居民用户供暖价格:按面积收费的,执行套内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
以上就是关于淄博供暖温度标准及收费标准的介绍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