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求职过程中,或多或少都签订过几份劳动合同吧!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大家知道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接下来由我告诉您。
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
但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但是即使是因严重违反制度而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也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只是口头通知被辞退,也是无效的。因此,具体情况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般有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
综上所述,“旷工多少天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在工作中,如果有事情或者突发情况,我们可以向公司请假,不能随意旷工哦!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