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供销社因破产、停业等原因下岗的,这些下岗员工要怎么安排,国家对这些下岗人员制定了什么政策,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供销系统企业因破产、停业、裁员等原因造成职工下岗的,供销社或主管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下岗职工进行分流安置。
1、企业重组,职工从新上岗就业;
2、分流到其他有用工需求的供销社企业安置;
3、职工自谋职业,按照政府的政策,下岗职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4、由政府有关部门分流到一些公益性岗位就业;
5、对不符合再就业条件的职工,领取失业金,保障其基本生活。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的规定精神,供销合作社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由各地制定具体解决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供销合作社下岗职工(尤其是全民所有制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纳入“三三制”政策范围,其中财政承担部分的资金应由地方财政负担。
二、供销合作社企业及其职工都应按规定参加当地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进入劳动力市场自谋职业。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中“社办企业中下岗分流的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当地再就业工作”的规定,对供销合作社系统下岗分流的国家正式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促进再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1、找当时参加破产清算人员回忆档案处理去向;
2、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服务部门查询是否接受到档案。
3、基层供销社不具有管理档案的职能,到上一级主管单位查询。
人事档案是记录、反映人员经历和德才表现等原貌,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考查的文字、表格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一般人事档案从高中起建立,里面会放成绩单、受表彰或是处分等资料。到工作后,人事档案会转入人才中心或是你工作所在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里面会有你职务任免、工资升降、转业、退休、退职、出国等等方面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