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是一个很少出现在人们眼中的部门,那政法委的职责有哪些呢?政法委又是什么样的部门呢?政法机关的三项职能是哪三项?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八)地方政法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
政法委员会是各级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相应设置,基层乡镇(街道)一般设政法委员。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由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
政法机关三项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