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保存年限是多少年,附不同保存年限

提问时间:2022-09-07 10:32:11
住院病例需要保存至少30年,门诊病例保管时间不能少于15年。患者的病例医院必须保存好,且不能够修改删除病历,病人自己也不能删除病历。

我们每次去看病的病例医院其实都有保存的,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医院一定要把病人的病例保存好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病历保存年限是多少年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医院有没有保存患者病例的义务

患者病历是由院方保存。

按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住院病历的管理有法律规定,应当在医院保管,并提供查阅服务。

病人可以要求删除病历吗

不可以的,诊疗记录是患者就医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文字资料,具有法律效应,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即使是患者本人也无权串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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