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什么时候开始有的,以及身份证简介

提问时间:2022-09-05 22:04:41
身份证是从1984年开始颁发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对我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且身份证号码是伴随我们一辈子的,我们在工作中,办理手续、参加社保,生活中结婚、入学等等都需用到公民身份证。

身份证对我们每个人非常的重要,是用来证明我们身份的证件,身份证上面包含了我们的很多信息,那么大家知道身份证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身份证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身份证是从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身份证情况简述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簿、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身份证怎么办理

公民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办理的时间是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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