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的开学季了,年年毕业,年年开学,家长总是想让孩子有更好学习环境,更好的未来。那么怎么办呢?落户就是家长最想了吧!但问题就来了,怎么落户?买房?没这么多钱?还有其他方法吗?有的!
投配偶落户;父母投子女落户;子女投父母落户。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人员,身边及其它省市无子女,有投靠条件的,准予在子女户口地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准迁核准的对象,需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子女未落户的还要提交子女未落户证明,父母离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遗留的子女还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死亡证明材料;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注意:有效身份证件:指具有法定效力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
近亲属:指《民法通则》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亲属关系证明:指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明、结婚证明、居民户口簿等法定证件和司法文书,以及记载并能够准确体现近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及相关公证等。
1、迁入申请: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办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原户籍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户口迁入办理: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窗口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