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6月1日恢复正常运行,终于可以回家见到家人了,但是从上海回天津需要隔离吗,需要隔离多久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两个地方的防疫规定吧!
1.市民非必要不离沪。自4月2日零时起,离沪人员除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抗原检测结果通过“疫测达”小程序进行上传。可在“随申码”上查询核酸和抗原相关检测结果。本市机场、码头、火车站以及高速公路等将开展离沪人员核酸和抗原检测结果查验。
2.离沪乘客在原有要求基础上,还须提供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如果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24小时之内的,可免除抗原检测证明。
1.本土疫情期间,全部外地来(返)津人员实施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制度,全部进津通道(含交通场站)开展公示告知及核酸查验工作,具体终止日期另行通知。全部外地来(返)津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政策。
2.具有上海市旅居史来津及返津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抵津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减少出行,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加强个人防护。抵津前14天内具有旅居史(含上海入境人员),实施抵津后7天居家隔离(同户同室),抵津后24小时内、第3(管理满48小时)、7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抵津前7日内具有旅居史(含上海入境人员),实施抵津后7天居家隔离(同户同室)及7日居家医学观察,抵津后24小时内、第3(隔离满48小时)、7、14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
3.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
我市人员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和陆路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发生本土跨省传播聚集性疫情期间,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津”。
抵津前14天内,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14天内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后14天集中隔离,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后14天居家隔离(同户同室),其他人员实施14天医学观察。
上述符合隔离管控范围人员及我市官方公布的高风险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返津人员均实施抵津后第1、3(间隔48小时)、7、14日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
4.当地出现1例溯源不清或来源不明的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具有其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追溯日期为感染者检测阳性前14天,如当地升级中高风险地区则纳入相应规范管理,如当地连续7天未进行风险地区等级调整,则排查政策自动终止。
5.通勤政策:原则上,离津返岗人员持返津后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并实施抵津后14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诊并向单位报备。离津短途通勤人员返岗,其往返目的地发生本土疫情时,通勤人员严格按照我市涉疫重点地区来津人员排查管控政策执行,往返于未纳入管控的低风险地区者实施一周一检。目的地未发生本土疫情时,原则上不实施返岗核酸检测,如为境内发生跨省传播疫情阶段实施一周一检。
6.天津市口岸入境执行第一入境点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实施4次核酸检测,未接种疫苗的入境人员实施2次抗体检测。其中,集中隔离第1/4/7/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未接种疫苗的入境人员,集中隔离第7/14天进行抗体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集中隔离满14天可解除集中隔离。入境人员下一目的地为天津市,应继续居家隔离7日,并于居家隔离第2/7日进行核酸检测,未接种疫苗的入境人员第7日进行抗体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居家隔离满7天可解除隔离,共计集中隔离14日,居家7日;入境人员下一目的地为北京市,集中隔离第14天进行鼻咽拭子、肛拭子及环境“三样本”检测,全部检测结果阴性可解除隔离,解除隔离后,由集中隔离点所在区闭环转运至火车站或其他方式离津,不在本市逗留;入境人员下一目的地为其他省市的,解除隔离后,由集中隔离点所在区闭环转运至火车站或飞机场离津,不在本市逗留。
上海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21-12320
天津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22-12345
数据来源:国务院小程序6月1日最新查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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