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登记流程是什么,所需材料+办理地点

提问时间:2022-03-31 10:01:38
​离婚登记预约流程一般被分为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登记,首先你要进入“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 "离婚登记申请 ",然后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离婚登记预约流程一般被分为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登记,再加上现在还有离婚冷静期,很多朋友觉得很麻烦。如果最近正在着手离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看看本篇文章,了解一下深圳离婚登记的流程。

深圳离婚登记流程是什么

深圳离婚登记预约流程分为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如果要申请离婚的,需要先进行离婚登记申请,申请完成之后再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申请流程:

(一)预约"离婚登记申请”。进入“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离婚登记申请",提前1日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

(二)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四)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预约"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满后仍需办理离婚登记的,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进入“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离婚登记"。请确认已完成离婚登记申请,已完成申请的可根据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填写“受理回执编号”。

(六)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七)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需材料

(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现役军人:提供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五)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权机关或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六)《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或者该回执单遗失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96980、12349。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5608873、12349。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与南头街交叉处(西南角);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6661013、12349。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大楼13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2320204、12349。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4区龙井二路9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7751404、12349。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三楼南侧;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8948173、12349。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府第三办公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4: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0755-84622166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1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3336173、12349。

光明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三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88211351、12349。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五号楼一楼大厅;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8333039、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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