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的港澳证能在深圳续签吗,满足条件

提问时间:2022-03-20 21:23:04
​省外的港澳证能在深圳续签,只要满足签注条件:​1 广东省户籍居民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2 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3 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4 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5 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6 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省外的港澳证可以在深圳续签吗,续签需要什么条件,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省外的港澳证续签

省外的港澳证能在深圳续签,只要满足签注条件。

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条件:

1.广东省户籍居民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

2.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3.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

4.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

5.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6.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二、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条件

1.已办理商务登记备案人员:

(1)符合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申请条件的备案人员,在单位备案有效期内的,可自行选择申请3个月多次或者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但首次在我省申请澳门商务签注的,不得申请1年多次澳门商务签注;如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香港商务签注或非首次申请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澳门商务签注的,在备案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不再受理1年多次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申请。

(2)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的备案人员,车辆年审有效期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和超过1年的,可申请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不足6个月的,只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

(3)只符合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申请条件的备案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可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

2.未办理商务登记备案人员:

(1)商务登记备案单位的非备案人员,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2)对未达到纳税或创汇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其营业执照持有人、合伙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可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三、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条件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港就学的香港户籍未满16周岁小孩需亲属经常前往香港接送、照顾。

3.患重大疾病需经常前往香港医治。

4.需经常前往香港照顾在港医治重大疾病的亲属。

5.深港创新圈涉及的港大医院、深圳(区级以上)公立医院、香港高等院校在深圳设立的研究院、深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智库等非企业机构从业人员需经常赴港开展与专业有关的工作交流(不能参与实质业务或接受培训)。注:以上“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四、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条件

1.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

2.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及其亲属;注:“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五、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团队游签注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签注:

(1)深圳户籍居民及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2)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3)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4)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这里的就业指的是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当月前12个月内其亲属在我市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5)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子女、配偶及省内户籍已满60周岁父母、未满16周岁子女。(赴港澳个人游签注申请仅限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

(6)广东省内户籍居民(如属广东省内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仅限工作地在我市的才可申请)

(7)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

(8)外省户籍居民。以上申请对象为非深户居民不包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但属广东省户籍且工作地在我市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外省户籍居民已在我市登记备案的除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香港迪士尼定点团队旅游签注:

(1)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内地居民。

(2)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内地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

(3)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内地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

(4)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内地居民的18周岁以下的外省户籍未成年子女。

(5)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

(6)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

(7)深圳户籍居民的18周岁以下的外省户籍未成年子女。

六、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条件

1.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探亲签注或者三个月多次探亲签注;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探亲签注。与香港或澳门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且已申请夫妻团聚类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申请人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其深圳户籍未成年子女随同一起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的,也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对于60周岁(含)以上人员申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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