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你还在寻找这些内容:
东莞 东莞全域不在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 深汕合作区 深汕合作区商品房条件
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
居民家庭不得超过两套商品房,成年单身人士只能一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能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