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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商品房
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