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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 供暖时间 乌鲁木齐
具体结束时间会根据天气情况有所调整。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当地供暖期为每年的10月10日至次年的4月10日,温度标准是20摄氏度。供热投诉电话见正文。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在供热期内,居民室内温度应当不低于二十摄氏度。非居民用热户的室内温度应当按照其功能需要,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遇到问题需要投诉我们可以拨打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