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省内实行网上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受理,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核迁出后,凭《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结,公安机关不再开具《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首先要向市场监管登记窗口递交申请资料,如果审核通过就会给你《“五证合一”受理通知书》。工作人员会把登记资料及影像信息推送至“五证合一”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赋予证件号码。